误解(一)蒙台梭利教育给孩子太多的爱和自由,这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或者 蒙台梭利教育里的规则太多太死,束缚了孩子的自由
两个矛盾的问题,却都针对同一个教育体系:蒙台梭利教育,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正好说明了人们对蒙台梭利教育的不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
随着孙瑞雪老师在国内大力推广蒙氏教育,孙老师提出的爱和自由的理念在广大的家长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很多人认为蒙氏教育=爱和自由。首先要声明的是,我本人非常尊敬和感谢孙老师,是她的书把我领上了蒙氏教育之路。当然,在国外进行蒙氏培训和看过更多的蒙氏幼儿园之后,发现国内的蒙氏教育似乎出现了偏差。孙老师也在这几年中不断做出修正,从最开始的爱和自由,到现在加上平等和尊重,可以看到孙老师的机构一直在努力探索之中。也许是我们从小受到的条条框框太多,应该得到的自由没有从我们上一辈人中得到,所以当蒙氏一开始引入国内的时候,一提爱与自由,就会引起大家的共鸣。在众多妈妈实际操作爱和自由的过程中,也往往因为幼时的经历而走向另一极端,给予了孩子无边无际的自由,而又因此常常和自己的家人或者在自己的内心发生矛盾:我是否给予了孩子太多的自由?我是否太溺爱孩子了?
的确,Dr.Montessori在她的著作中用了极大的热诚来颂扬自由,她说:“You must give the child perfect(total) liberty.” 这里我就不再赘诉。我们现在来看看她本人对儿童的自由是怎么说的吧。
<Montessori Method>(1912, P.87)
The liberty of the child should have as its limit the collective interest; as its form, what we universally consider good (behavior). We must, therefore, check in the child whatever offends or annoys others, or whatever tends towards rough or ill-bred act.
《蒙台梭利教育法》(霍力岩等译,p.83)
“儿童自由的限度,应控制在集体利益的范围之内;儿童自由的形式,应表现为我们普遍认同的良好教养。因此,对于儿童表现出来的任何侵犯他人或干扰他人的行为,或任何粗鲁无礼的倾向,我们都必须加以制止。” 这一点尤其需要我们的父母和其他养护人注意,回国后看到太多的例子孩子们不分场合地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者同伴之间恶语相向,而我们的父母长辈们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以为这就是给予孩子活动的自由,而无视这些行为已经干扰/侵犯了他人。
P.84
"显然, 我们这里所说的自发行为肯定不是那些无益或危险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是必须加以制止和杜绝的。”
P.87
“当教师厌倦了我的观察法后,她们开始放任儿童为所欲为。我看见有儿童把脚翘着桌子上或用手指挖鼻孔,却没有人来纠正他们。我看见一些儿童推搡伙伴,还看见他 们脸上露出了想要打架的表情,可教师却丝毫没有在意。因此,我不得不进行干预,我向教师指出,我们必须严厉制止所有这些不该做的事情,而且我们还要将这些 不良行为逐步消除,这样儿童才能分清好坏。”
在蒙氏教室里,每个孩子都要遵守以下三条原则: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周围的环境。 我们在谈论爱与自由的时候,往往注重给予孩子自由,但没有考虑到由此带来的行为是否影响到他人和整体环境,所谓的自由由此变成了放任自由,为所欲为,这是人们对蒙台梭利教育里自由的含义产生严重的误解。如果参照以上三项基本原则,我们不难发现,蒙氏教育里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freedom with limit),孩子有选择的自由(freedom of choice),有做正确事的自由,但没有做不正确事的自由。
简单来说,在蒙氏的有准备的环境里,孩子们拥有的自由包括:孩子们有走动的自由,有探索,观察,工作的自由,有和其他孩子互动的自由,有选择的自由,有想工作多长就工作多长时间的自由,有反复来回做同一件事的自由,也有不工作的自由。
在谈到给予孩子选择的自由时候,这种选择的自由也是有前提的。前提一:给予什么样的选择?前提二:给予多少的选择。Dr.Montessori 说,Real freedom is a consequence of development。真正的自由是发展的结果。当一个一岁孩子的分辨能力还 没有发展到能区分生肉熟肉的时候,你却给予他自由,让他自由地选择是吃生肉还是吃熟肉。这种选择本身就不应该出现在一岁孩子的面前。在给予多少选择时,一个例子是我听到家长问我孩子冬天时闹着穿夏天的衣服,怎么讲道理他都不听,我要不要给他自由?如果是提供整个衣柜的衣物让一个3岁的孩子去选择,最后孩子做出的随意选择父母又无法接受,其实,这又是父母的问题而不是孩子的问题。年龄越小的孩子,给予的选择也要越有限。问孩子“宝宝,你想穿 哪件衣服啊?”和“宝宝,你是想穿这件红色的毛衣 还是蓝色的毛衣呢?” ,两个问题得到的答案会完全不同。在父母给予孩子有限的选择时,要预先估计无论孩子选择哪种,都是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的。
Dr.Montessori 在她的著作中多次提到要给予孩子全部的自由。如何理解这个“total freedom"? ---- 为了让孩子自主自发地行动,我们必须给予孩子全部的自由,但是要考虑孩子处在他个人发展过程中的何种阶段,给予一个3岁孩子的自由和给一个5岁或者8岁孩子的自由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只能给与这个孩子能够处理得了的自由,对这个孩子来说,这就是我们给予他的全部的自由。
谈起自由,自然也要谈到规则。在同样的环境里,孩子们要遵守的规则有:在室内没有追逐跑动的自由,没有干扰正在工作中的其他孩子的自由,没有随意选择老师还未介绍过材料的自由。
限制,规则或秩序并不抑制自由,而是界定自由活动的空间。对于孩子来说,合理的规则就如一个安全栅栏,保障了孩子们拥有更多的自由。比如孩子在室内可以走动但不能追逐打闹,也许很多家长老师都会叫起来,不让跑岂不是违背了孩子天性?孩子不跑怎么还能叫孩子?我 们一点一点来看。光这一条就反应了以上说的蒙氏三大原则。室内有很多家具,桌椅,还有孩子们的工作毯,如果任由孩子追逐跑动的话,他就有可能伤害到自己 (摔跤),也会伤害别人(撞到别人)和这个环境(也许会把桌上的东西碰倒)。所以孩子在教室里有到处走的自由,但不能跑。再进一步往下看,即使是限制,限制也是有条件的,在教室内不能跑,在户外操场或在一个宽广安全的空间(如室内体操馆),孩子们则可以尽情欢快地奔跑。
不要小看了这三大规则哦!它们几乎可以适用到任何地方,学校,家里。比如,中午孩子午睡,我们可以尊重他自己的自由选择:睡抑或不睡,但如果不睡的话,孩子也要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他不可以打扰他人睡觉,无论是家里需要休息的老人或是幼儿园里的伙伴。这里也用到了三项基本原则,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和环境。 我看到接受了新的教育理念的妈妈们经常为是不是给孩子太多自由而和家人产生矛盾,其实很多矛盾是可以套用这三条来解决的。大家不妨试试。下一次如果内心有疑惑,或者遇到有人说你:“这样太溺爱孩子啦!”的时候,用这三条原则来问问自己:孩子这么做是否会伤害到自己?是否会伤害/影响到别人?是否会影响周围的环境?
写到这里,不禁想起回国后看到的一些事,有很多感慨。回国后发现现在的孩子“勇猛”许多,一些9,10岁的小学生在踢足球时都会叫“打死他!”,“踢死他!”,要不然就是输球后的互相指责和叫骂,“你是傻子啊!”这种语言上的暴力现在大家是不是都一笑置之的?很多家长还认为这才显出男孩子的力量。我看到大家有在讨论“诅咒敏感期”,说孩子们在4,5岁 是讲这些语言是因为这个敏感期的缘故。可是,蒙台梭利博士提到的几个敏感期里可没有这个敏感期啊!大家都认为国外的家长,幼儿园和学校会给予孩子更多自由的空间,然而即便如此,以上这些粗鲁的言行在国外都会被家长和老师制止的。我相信国内这些大孩子们的语言暴力有一部分是在他们更小的时候有着太多的说不正确语言的自由,没有得到良好的引导有很大关系。
也许因为我们从小受的限制太多,我们往往把规则看成是在对我们行为的束缚和制约,在为我们的生活制造麻烦和困难。看看马路上“自由自在”到处乱串的汽车和无视红绿灯的行人就知道了。我们对遵守规则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把遵守规则的人认为是愚昧呆傻。我们从不把规则看成是对我们生活的保护。
然而,无拘无束的自由会造成混乱,无政府状态。其实,为了每个社会成员安全,几乎所有社会形态都存在社会规则,这些规则让我 们能和其他人和谐相处,互相尊重。我们的社会需要规则来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而只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为人们带来真正的自由。这类似于体育运动,有了比赛规则的约束,运动员们才可以自由公平地比赛;又好比交通规则,在大家都遵守的情况下,人们才能自由地在路上开车。
和国内一样, 在国外经常有交通灯坏了或堵车排长龙的情况,大家都会非常自觉地遵照交通规则来做。虽然堵车,但人们都会耐心等候,没有人乱按喇叭,大家都心知肚明:前面的车停下来不走,肯定有他的理由,慢慢排队即可。按喇叭被认为是一种很粗鲁的行为。而堵住路口对自己对他人都没好处,所以,虽然有堵车非常厉害的情况,但车辆仍然可以开动,而且一辆一辆车走得非常有秩序。遵守规则为所有开车人带来了自由。回国后看到许多车辆为了自己能尽快过绿灯而无视前面的道路已经堵塞, 硬是开过去堵在路口,从而让整个十字路口的四面八方都堵住而使交通瘫痪,或者,前面的车辆明明在排队等候过交通灯,总有车辆要开出队伍想办法往前开一截,然后又再插队,这样做的同时又堵住了另一条道上的车。看似可以不守规则,自己想怎么开就怎么来的自由,带来的只有更多的混乱。
一沙一世界,一家一社会。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单位,我们的民族,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建立在家庭的基础上。如果社会需要规则来正常运作,我们的家庭是否需要规则?我们的教室是否需要规则?如果需要的话,又如何来制定这些规则?这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蒙氏教室里的三大基本原则: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周围的环境,不仅可以用于幼儿园,学校,而且同样适用于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社会。
或者 蒙台梭利教育里的规则太多太死,束缚了孩子的自由
两个矛盾的问题,却都针对同一个教育体系:蒙台梭利教育,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正好说明了人们对蒙台梭利教育的不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
随着孙瑞雪老师在国内大力推广蒙氏教育,孙老师提出的爱和自由的理念在广大的家长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很多人认为蒙氏教育=爱和自由。首先要声明的是,我本人非常尊敬和感谢孙老师,是她的书把我领上了蒙氏教育之路。当然,在国外进行蒙氏培训和看过更多的蒙氏幼儿园之后,发现国内的蒙氏教育似乎出现了偏差。孙老师也在这几年中不断做出修正,从最开始的爱和自由,到现在加上平等和尊重,可以看到孙老师的机构一直在努力探索之中。也许是我们从小受到的条条框框太多,应该得到的自由没有从我们上一辈人中得到,所以当蒙氏一开始引入国内的时候,一提爱与自由,就会引起大家的共鸣。在众多妈妈实际操作爱和自由的过程中,也往往因为幼时的经历而走向另一极端,给予了孩子无边无际的自由,而又因此常常和自己的家人或者在自己的内心发生矛盾:我是否给予了孩子太多的自由?我是否太溺爱孩子了?
的确,Dr.Montessori在她的著作中用了极大的热诚来颂扬自由,她说:“You must give the child perfect(total) liberty.” 这里我就不再赘诉。我们现在来看看她本人对儿童的自由是怎么说的吧。
<Montessori Method>(1912, P.87)
The liberty of the child should have as its limit the collective interest; as its form, what we universally consider good (behavior). We must, therefore, check in the child whatever offends or annoys others, or whatever tends towards rough or ill-bred act.
《蒙台梭利教育法》(霍力岩等译,p.83)
“儿童自由的限度,应控制在集体利益的范围之内;儿童自由的形式,应表现为我们普遍认同的良好教养。因此,对于儿童表现出来的任何侵犯他人或干扰他人的行为,或任何粗鲁无礼的倾向,我们都必须加以制止。” 这一点尤其需要我们的父母和其他养护人注意,回国后看到太多的例子孩子们不分场合地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者同伴之间恶语相向,而我们的父母长辈们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以为这就是给予孩子活动的自由,而无视这些行为已经干扰/侵犯了他人。
P.84
"显然, 我们这里所说的自发行为肯定不是那些无益或危险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是必须加以制止和杜绝的。”
P.87
“当教师厌倦了我的观察法后,她们开始放任儿童为所欲为。我看见有儿童把脚翘着桌子上或用手指挖鼻孔,却没有人来纠正他们。我看见一些儿童推搡伙伴,还看见他 们脸上露出了想要打架的表情,可教师却丝毫没有在意。因此,我不得不进行干预,我向教师指出,我们必须严厉制止所有这些不该做的事情,而且我们还要将这些 不良行为逐步消除,这样儿童才能分清好坏。”
在蒙氏教室里,每个孩子都要遵守以下三条原则: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周围的环境。 我们在谈论爱与自由的时候,往往注重给予孩子自由,但没有考虑到由此带来的行为是否影响到他人和整体环境,所谓的自由由此变成了放任自由,为所欲为,这是人们对蒙台梭利教育里自由的含义产生严重的误解。如果参照以上三项基本原则,我们不难发现,蒙氏教育里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freedom with limit),孩子有选择的自由(freedom of choice),有做正确事的自由,但没有做不正确事的自由。
简单来说,在蒙氏的有准备的环境里,孩子们拥有的自由包括:孩子们有走动的自由,有探索,观察,工作的自由,有和其他孩子互动的自由,有选择的自由,有想工作多长就工作多长时间的自由,有反复来回做同一件事的自由,也有不工作的自由。
在谈到给予孩子选择的自由时候,这种选择的自由也是有前提的。前提一:给予什么样的选择?前提二:给予多少的选择。Dr.Montessori 说,Real freedom is a consequence of development。真正的自由是发展的结果。当一个一岁孩子的分辨能力还 没有发展到能区分生肉熟肉的时候,你却给予他自由,让他自由地选择是吃生肉还是吃熟肉。这种选择本身就不应该出现在一岁孩子的面前。在给予多少选择时,一个例子是我听到家长问我孩子冬天时闹着穿夏天的衣服,怎么讲道理他都不听,我要不要给他自由?如果是提供整个衣柜的衣物让一个3岁的孩子去选择,最后孩子做出的随意选择父母又无法接受,其实,这又是父母的问题而不是孩子的问题。年龄越小的孩子,给予的选择也要越有限。问孩子“宝宝,你想穿 哪件衣服啊?”和“宝宝,你是想穿这件红色的毛衣 还是蓝色的毛衣呢?” ,两个问题得到的答案会完全不同。在父母给予孩子有限的选择时,要预先估计无论孩子选择哪种,都是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的。
Dr.Montessori 在她的著作中多次提到要给予孩子全部的自由。如何理解这个“total freedom"? ---- 为了让孩子自主自发地行动,我们必须给予孩子全部的自由,但是要考虑孩子处在他个人发展过程中的何种阶段,给予一个3岁孩子的自由和给一个5岁或者8岁孩子的自由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只能给与这个孩子能够处理得了的自由,对这个孩子来说,这就是我们给予他的全部的自由。
谈起自由,自然也要谈到规则。在同样的环境里,孩子们要遵守的规则有:在室内没有追逐跑动的自由,没有干扰正在工作中的其他孩子的自由,没有随意选择老师还未介绍过材料的自由。
限制,规则或秩序并不抑制自由,而是界定自由活动的空间。对于孩子来说,合理的规则就如一个安全栅栏,保障了孩子们拥有更多的自由。比如孩子在室内可以走动但不能追逐打闹,也许很多家长老师都会叫起来,不让跑岂不是违背了孩子天性?孩子不跑怎么还能叫孩子?我 们一点一点来看。光这一条就反应了以上说的蒙氏三大原则。室内有很多家具,桌椅,还有孩子们的工作毯,如果任由孩子追逐跑动的话,他就有可能伤害到自己 (摔跤),也会伤害别人(撞到别人)和这个环境(也许会把桌上的东西碰倒)。所以孩子在教室里有到处走的自由,但不能跑。再进一步往下看,即使是限制,限制也是有条件的,在教室内不能跑,在户外操场或在一个宽广安全的空间(如室内体操馆),孩子们则可以尽情欢快地奔跑。
不要小看了这三大规则哦!它们几乎可以适用到任何地方,学校,家里。比如,中午孩子午睡,我们可以尊重他自己的自由选择:睡抑或不睡,但如果不睡的话,孩子也要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他不可以打扰他人睡觉,无论是家里需要休息的老人或是幼儿园里的伙伴。这里也用到了三项基本原则,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和环境。 我看到接受了新的教育理念的妈妈们经常为是不是给孩子太多自由而和家人产生矛盾,其实很多矛盾是可以套用这三条来解决的。大家不妨试试。下一次如果内心有疑惑,或者遇到有人说你:“这样太溺爱孩子啦!”的时候,用这三条原则来问问自己:孩子这么做是否会伤害到自己?是否会伤害/影响到别人?是否会影响周围的环境?
写到这里,不禁想起回国后看到的一些事,有很多感慨。回国后发现现在的孩子“勇猛”许多,一些9,10岁的小学生在踢足球时都会叫“打死他!”,“踢死他!”,要不然就是输球后的互相指责和叫骂,“你是傻子啊!”这种语言上的暴力现在大家是不是都一笑置之的?很多家长还认为这才显出男孩子的力量。我看到大家有在讨论“诅咒敏感期”,说孩子们在4,5岁 是讲这些语言是因为这个敏感期的缘故。可是,蒙台梭利博士提到的几个敏感期里可没有这个敏感期啊!大家都认为国外的家长,幼儿园和学校会给予孩子更多自由的空间,然而即便如此,以上这些粗鲁的言行在国外都会被家长和老师制止的。我相信国内这些大孩子们的语言暴力有一部分是在他们更小的时候有着太多的说不正确语言的自由,没有得到良好的引导有很大关系。
也许因为我们从小受的限制太多,我们往往把规则看成是在对我们行为的束缚和制约,在为我们的生活制造麻烦和困难。看看马路上“自由自在”到处乱串的汽车和无视红绿灯的行人就知道了。我们对遵守规则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把遵守规则的人认为是愚昧呆傻。我们从不把规则看成是对我们生活的保护。
然而,无拘无束的自由会造成混乱,无政府状态。其实,为了每个社会成员安全,几乎所有社会形态都存在社会规则,这些规则让我 们能和其他人和谐相处,互相尊重。我们的社会需要规则来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而只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为人们带来真正的自由。这类似于体育运动,有了比赛规则的约束,运动员们才可以自由公平地比赛;又好比交通规则,在大家都遵守的情况下,人们才能自由地在路上开车。
和国内一样, 在国外经常有交通灯坏了或堵车排长龙的情况,大家都会非常自觉地遵照交通规则来做。虽然堵车,但人们都会耐心等候,没有人乱按喇叭,大家都心知肚明:前面的车停下来不走,肯定有他的理由,慢慢排队即可。按喇叭被认为是一种很粗鲁的行为。而堵住路口对自己对他人都没好处,所以,虽然有堵车非常厉害的情况,但车辆仍然可以开动,而且一辆一辆车走得非常有秩序。遵守规则为所有开车人带来了自由。回国后看到许多车辆为了自己能尽快过绿灯而无视前面的道路已经堵塞, 硬是开过去堵在路口,从而让整个十字路口的四面八方都堵住而使交通瘫痪,或者,前面的车辆明明在排队等候过交通灯,总有车辆要开出队伍想办法往前开一截,然后又再插队,这样做的同时又堵住了另一条道上的车。看似可以不守规则,自己想怎么开就怎么来的自由,带来的只有更多的混乱。
一沙一世界,一家一社会。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单位,我们的民族,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建立在家庭的基础上。如果社会需要规则来正常运作,我们的家庭是否需要规则?我们的教室是否需要规则?如果需要的话,又如何来制定这些规则?这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蒙氏教室里的三大基本原则: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周围的环境,不仅可以用于幼儿园,学校,而且同样适用于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社会。